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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目標

(一)教育目標
本校具創造力為基礎之特色,深受各界肯定,其教育目標為培養具有人文素養、倫理道德觀念與具有創意思考和問題解決能力之專業人才。配合學校之教育目標,管理暨設計學院之教育目標為(1)培育具有人文素養與管理暨設計倫理道德觀念專業人才;(2)培育具有創意思考、問題解決能力、跨領域的思考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之管理暨設計能力專業人才。在校院教育目標及專業考量下,本系所之教育目標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培育具理論與實務技術兼備,並符合產業需求之行銷與流通管理專業人才。
訓練學生以就業為本位之職場能力,培養其成為實用性之行銷管理與零售管理專業人才。
培養學生具備創意思考與問題解決,兼具資訊科技能力之管理專業人才。
培育學生具有正確的職場倫理與團隊精神,結合本校全人教育之 特色,強化學生之人文素養及溝通能力。
(二)核心能力
在本系的教育目標指導方向下,「核心能力」為評估學生學習成效及能力之重要指標,核心能力之制定關係到本系畢業生實質能力之表現。因此,依據上述教育目標進而提出本系學生應具備之五大核心能力如下:
行銷企劃能力。
零售門市營運管理能力。
創意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
語文溝通協調能力。
具備專業倫理、人文素養及團隊合作精神。
在研究所方面,其教育目標為培育學生具備產業實務問題分析與解決及論文寫作能力。在行銷與流通管理領域中,以企業營運實務問題的探討,運用實務個案研究之教學方式,培養研究生獨立思考、問題解決及研究成果呈現之能力。因此,本所研究生應具備以下三大核心能力:
創意思考與溝通協調能力。
論文寫作及研究發表能力。
產業實務分析與問題解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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